第三百三十二章·宣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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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准罢相之,从京一路到州,心平和了多。

相州做个闲散事的相司马,也十分在。

青衫派快马加将朝中事禀报寇准,准知晓此事,毫不放心上,续山野钓,宴好友。

丁谓担寇准东再起,改了诏还不放,很像寇准置死地。

然而大并无诛大臣的惯,即便丁谓在体缠身皇上面如此抹寇准,数寇准犯之罪,但这些名却仍不至置准于死

思来想,想出一招。

传达诏的中使由雷允派遣的,在中使京前,谓特意中使请,送给一把装锦囊里宝剑。

中使领了丁谓意思,有意巴丁谓,便收下宝,笑道:“参政人放心,下官明。”

谓含笑头。

书传到州这一,寇准与客人饮。

人大多相州州,听闻使传召来,纷起身迎

寇准要见中使,中使避而不

使领会了谓的示,将那宝剑装锦囊,装这是“尚方剑”,出将要“有所杀”的样

寇准被唬住,接回屋尽!

样丁谓兵不血除了后

谓不深熟虑。

若是寇如今还当初性刚强、堪受辱寇准,谓的如计划恐也就达目的了,自杀而总比受一剑之更有尊

官吏都:“寇,中使了尚方剑而来,恐怕是廷有赐寇公之啊,寇还是快逃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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