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科实际就是个小老板,完全没有大人物的涵养,生气起来很生气,善良起来没有底,冲动起来特有型,理智起来让人命。实际上众人一件件说下来,王向科已经把后世各种电影电视传记评论和网络BBS给过了一遍。
后世是什么时代,资信大爆炸啊,啥事没听说过,李自成几项绿帽都被网上演义了几万次了,还能不知道这些小技俩。无非是经济战,宣传战,情报战,输出灾荒,封锁物资,囤积居奇,政治抹黑,抽逃资金等等。
看来这明朝的反动派确实是反动的典型,怪不得连他们的头头都被害的上了煤山。
尼玛,以为我好欺负不是,什么脏活累活都扔给我,你们喝小酒听小曲,逍遥自在,要不是崇祯皇帝还有几份面子,我造反把你们全突突了,让明朝直接进入初级阶段。于是在一系列布置后他又通过应昌给朝庭发一个公函。
这份公函速度不快,直到7天后才送到应昌手里,公函全文为:
案情通报
明SX各级行政机构
根据前报吴良谦案最新发现线索,及流入永宁,Z县静乐三地众多流(灾)民报案,依照巜大明律》及大明西北特别临时法庭巜审理规范》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人员和相关财产权利采取法律措施,特向各方通报如下:
1,经审理,吴案涉及之SX丁宝山等,私通察哈尔,科尔沁,建州女真等部,走私大量军用物资,泄露国家机密,违反外贸金融政策,罪行确着,情节严重,涉案共计154人,其中SX县,州,府主要官员5人,应予以立即拘押。相关人等于各处财产予以没收,充入国库。
2,根据流(灾)民陈福申,水文才,金阿狗,童板儿,秦老实,孟三(苛岚藉),张炽横,梅三娘,应小丫,留旺,金老大,朱刘氏(古交籍)。。。。等103人报案,各州县公安局侦察,涉案人员吴洪,李嘉应等79人,罪行确着,情节严重,应予法办,藉没财产,充入国库。
3,以上案件由已由本法庭(院)受理,属本庭(院)管辖范围。
4,请有关各级政府协调配合。
大明西北特别临时法庭
永宁,Z县静乐基层临时法院
明崇祯七年正月二十二日
附:1,吴,丁案卷宗63页
2,报案材料41页
3,侦察材料204页
4,相关人员名单表格及初查财产情况表45页
应昌看到这封公函的时候,气得吐血,刚刚还和说不造反不造反,我都报给朝庭了,这不是害不死我也要整死我的节奏吗?
明明写着签发日期为正月二十二日的公文,送到自己这里竟然已是行动结束的前一天,搞得自己起兵不是不起兵也不是。
有个军事细节应昌也很好奇,连破六个县城,竟然无一人跑出送信,直到对通报自己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其实他那里知道,那些送信的人都浮云给“捕捉“了。
戴君恩看到这份公函,也是气的半死,他现在已经得到了应昌的密报,如果说应昌第一次送东西可以不和巡抚商量,但这次奉命剿匪,结果剿出个前宋郡王,一仗没打,还成了驻守部队。那已经不可能再不通报巡抚大人了。
戴君恩第一送择当然也是等,这类大事,不是他能决的,一不小心,尸骨都不存,那就等圣载吧。
不过等管等,按例他是不能不发表意见的,所以也写了密折上去,重点还是一个字“抚“,至于说封嘛,他是不敢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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