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拟订的政策很快就下发了下去,因为这些条策大部分是在以前变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并没有引起什么议论,倒是最后加上去的那条推迟上朝时间的“政策”让几个食古不化的老顽固大加鞭挞了一番,说什么“朝仪推迟必至官员懒散”。
我对这些话没有予以理睬,而是又加了一条官员考勤制度,规定各部差员辰正时分必须到衙签押,如果迟到就要扣掉当日俸禄。这考勤制度也算得上是个“首创”,中国古代官场本来就没有正式的考勤制度,即使有也不过是哪位官爷一时心血来潮对自己管辖部门进行约束的。老顽固们见我没理睬他们的“忠言”,咋呼了几声也就不吭声了,毕竟每天能多睡上一两个小时也是好事。
既然别人不吭声,那就什么事都好办了,由于已经提出提升商部和新技局与六部同列,而两个部门的头头徐光启和陈淼资历太浅,我若是突然把他们提升到正二品的高位,难免引起别人的看法,同时因为徐光启和陈淼太年轻,突然给他们这么高的品级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也不是好事,所以,我来了个分别对待,两个部门从原来的管辖部门中单列了出去,而主事的品级仅仅提升为正三品,这样一来就把别人的嘴都堵上,也不会使徐光启和陈淼翘尾巴了。
在制定了那些条策后的一些日子,我又和机枢大臣们进行了细化的安排,其中特别是军爵的细化安排和军队编制。
军队编制好说,在北征金国以后,大汉的军队就已经固定了镇、营、旗、队的编制序列,但是由于每营人员编制为两万人、每旗人数为一千人(原为一千五百人,后来改为一千人),这样一来每营所辖旗数就达二十个之多,将领们为了便于管理,大多数营不谋而合的在营旗之间安排了几个并没有被朝廷认可的掌旗官分开统令几个旗,同样在旗队之间也设置了这样的官职。
这一回进行军制改革,我索性认可了这种中间官职,并且将营改称为师(古代也用这个称呼军队,比如王师、偏师等等),每师设四营,各管五旗,共五千人,其中有一个营为火器火炮营;每旗分设五卫,各管两队人马共两百人,这样就形成了镇、师、营、旗、卫、队的军队编制。(要不是为了照顾古代人的称呼习惯,我倒是真想弄成军师团营连的现代编制方式)
有了军队编制的统一,军爵军衔也就好办了,同样是为了照顾古代人的习惯,我参照秦朝二十等爵的方式制定了十等军爵,这十等军爵和称谓分别是:
第一等:镇的统领官称为大将军;
第二等:大将军与师一级之间级别的将领(相当于副职或者其他职务,不直接管理下属军队的军官)称为上将军;
第三等:师的统领官称为将军;
第四等:师与营之间的军官称为少将军;
第五等:营的统领官称为偏将军;
以上级别统称为将军。
第六等:营与旗之间的军官称为大校;
第七等:旗的统领官称为上校;
第八等:旗与卫之间的军官称为少校;
第九等:卫的统领官及同级别军官称为大尉;
第十等:“队的统领官和同级别军官称谓少尉;
以上级别统称为校尉。
除了军官,我还将兵士分了等级。因为实行了义务兵役制,士兵如果得不到提拔的话,五年就得退伍,所以我将从军三年以上的兵士称为上士,两年以下的称为下士。
制定了军爵制度,相应的就是各个级别的标识,本来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配发肩章,但这个时代的军人打仗是要穿铠甲的,所以肩章自然在打仗时起不到作用,所以我变通了一下,在军人戎服的颜色上下了些功夫:将军的戎服统一为红色,校尉的戎服统一为蓝色,士兵的戎服统一为灰色(灰色经脏),至于不同的级别区分则放在了袖子上,各个级别将军和校尉的戎服袖口分别绣上一到五道横道。
经我改造发明的新式军服的制造工作自然交给了朝廷的织造场,准备一年之内配发到所有军队。京军的八个师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第一批穿上了新式戎服,而他们的将领更是在政令发下短短的十天之内就全部换装,一副焕然一新的样子。
在将领换装的头一天,议事大臣兼第一镇大将军马树华便在我的命令下穿着一身崭新的新戎服到御书房来听差了。
“马树华,这新戎服你觉着如何?”我瞥眼看了看马树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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