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采栖唬⊙圆芍刹善芑,薄言有之。
采采栖唬⊙远拗刹善芑,薄言捋之。
采采栖唬⊙匝K之。采采栖唬⊙砸p之。
全篇三章十二句,只变动了六个动词,不但写出采摘的过程,而且通过不断重复的韵律,表现出生动活泼的气氛,似乎有一种合唱、轮唱的味道。清人方玉润说:“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忽断忽续。”(《〈诗经〉原始》)这么说也许多了一些想象,但叠徽章重句的美感,确是很动人的。四言诗衰微后,这种形式也被捐弃,只能偶一见之。倒是在现代歌曲中,又常看到这种情况。这说不上“影响”,却有古今相通之理。
作为歌谣,为了获得声韵上的美感,《诗经》中大量使用双声、叠韵、叠字的语汇。在古汉语的规则中,这类词汇大抵是形容词性质,所以也有助于表达曲折幽隐的感情,描绘清新美丽的自然。如《诗经》首篇的《关雎》,“关关”(叠字)形容水鸟叫声,“窈窕”(叠韵)表现淑女的美丽,“参差”(双声)描绘水草的状态,“辗转”(叠韵)刻画因相思而不能入眠的情状,既有和谐的声音,也有生动的形象。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
总而言之,《诗经》是中国诗歌,乃至整个中国文学一个光辉的起点。它从多方面表现了那个时代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各个阶层人们的喜怒哀乐,以其清醒的现实性,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早期诗歌,开辟了中国诗歌的独特道路。虽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生存条件,《诗经》缺乏浪漫的幻想,缺乏飞扬的个性自由精神,但在那个古老的时代,它是无愧于人类文明的,值得我们骄傲的。
孔子是否删过《诗》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在文学发展史上有其突出的地位。但是,这部伟大的著作,由于年代久远,缺乏可靠材料,至今在许多方面众说纷纭,无法作出定论。孔子是否删过《诗》就是一个悬案。
汉代时,司马迁通过对《诗经》及孔子的研究,提出了孔子删诗的观点。主张这种说法的理由主要有下面三点:
第一,汉代距离春秋,战国不远,司马迁所依据的材料自然比后人要多,也更加可靠。我们怎么能不相信汉代的司马迁,而相信唐宋以后的说法
呢?
第二,古代大小国家有一千八百多,一国献一诗,也有一千八百多篇,而现存的《国风》,有的经历十个,二十个国君才采录一首,可见古诗本来是很多的,根本不止三千。孔子从前人已收录的三千多篇诗中选取三百零五篇编为集子,作为教科书,是可能的。
第三,所谓删诗并不一定全篇都删掉,或者是删掉篇中的某些章节,或者是删掉章节中的某些句子,或者是删掉句中的某些字。我们对照书传中所引的,《诗经》中有全篇未录的,也有录而章句不用的,可见这种情况是与删《诗》相吻合的。
诗经(为后代课本)
持不同意见的人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孔子没有删过《诗》的理由。其主要理由有:
第一,《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到鲁国观周乐,演奏十五国风和雅颂各部分,其中的编排顺序与今天的《诗经》大体相同。而据现存的资料看,孔子当时只有八岁,.uksh.m根本不可能删《诗》,可见孔子之前就有和今天《诗经》的编次,篇目基本相同的集子。
第二,孔子自己只是说“正乐”,并没有说删《诗》。虽然当时的诗是配乐的,但诗,乐毕竟还是有区别的,诗主要指文字,而乐主要指乐曲。再说孔子返鲁“正乐”时已经六十九岁,如果删《诗》该在这个时侯,为什么在这之前他一直说“《诗》三百”呢?
第三,《诗经》中有不少“淫诗”,这些不符合孔子礼乐仁政思想的诗,为什么没有删掉?
第四,先秦各种史籍所引的诗,大多数见于今天的《诗经》,不过五十首,这说明《诗》在当时只有三百篇。即使孔子删过诗,由于他在当时只是诸子中的一家,影响不是很大,也不大可能影响到同时期的其他著作,更不可能影响到他以前的著作。
上述两种观点,唇枪舌剑,至今还争论不休。从表面上看,似乎后者证据更有力一些,但我们研究古代文学不能硬扣一,二条死材料,而应该在尊重史料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作一些合理的推测。当然问题并不会如此简单,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搞清楚这个问题对研究《诗经》,尤其是研究孔子的思想都会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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