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些人马为了提高狩猎的效率,没有先捡拾地上的战利品,那么等他们狩猎结束后,很快会原路返回回收猎物,所以不能继续向前跑了。
这么好的食物,浪费了可惜,李林心念电转,挑了2只与野兔相似,但头长鹿角的小型动物尸体背在身上,转头向左侧的森林跑去。
跌跌撞撞一口气跑了半个多小时,李林再也跑不动了,像死狗一般扑倒在地,喘着粗气,胸腔像要烧起来一般,每一片肺叶都好像在燃烧。
但李林脑子很清醒,目前最好不要被人马发现,万一自己也在人马的食谱中那可就GG了。
现在的收获很不错,一根长矛,2只鹿角兔,想来那满地的长矛、弓箭和猎物,少了这么点人马们应该发现不了哈。
稍事休息了一会后,李林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到达了河岸边。
接下来往哪拐来着?
肚子再次咕咕叫起来,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还是生火做饭要紧。
简单处理了下角兔,把头和内脏随手扔掉,李林找了根树棍在河边刨出一个浅浅的小坑,又在河床上找了不少光滑的小石头均匀铺满坑洞,摆上肉,把在树林里捡拾的枯枝落叶盖在上面,最后掏出打火机,生火。
烤了1个多小时,待余烬自然熄灭后,李林拨开焦炭,把烤肉挖出来。
“哇,好烫,好香,呸,味道好淡……”
一点都不好吃,甚至可以说是很难吃,而且很油腻,没有调料啊啊啊啊!
勉强把一个兔腿吃下去,肚子就七分饱了,李林再也没有了食欲,把剩下的烤肉都用塑料袋包起来装到背包里,拄着长矛沿着河岸向东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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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语森林中,w.uknshm一匹通体银白的小马在前面慌不择路的没命奔逃,4个全副武装的人马战士在后面紧追不舍。
为首的人马首领名叫呼格,下半身是纯色的白毛,无半点杂色,上半身则是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形象,头戴一顶尖牛角盔,下巴露出微卷的银色胡须,赤裸着身体,强壮的手臂肌肉隆起,提着一杆钢制的尖刺长柄战斧,宽广的胸肌前斜挎着一条肩带,剑鞘里插着一把双手长剑,而身后的战士们则头戴皮盔或无盔,各持长枪弓箭。
那首领一马当先,速度不减,大声指挥着。
“托克斯,马凯尔!你俩去左边,保持射击,封住它的左路,记住别射中它!”
一灰一红两个人马应声而去。
那首领又回头道:“斯提拉姆,你去右边,封住右路。”
背着标枪,手提大弓的斯提拉姆大声应诺,领命去了。
“很好!就这么保持追击,幼年银飞马现在还不会飞,把它逼迫到事先埋伏好的英利克和吉特那里,活捉它,可以卖一大笔金币!”
呼格面带喜色,胜利只在眼前。
小飞马原本最擅长利用敏捷的走位突然急转弯来甩开猎手,往往三个大角度的急转后,敌人就被搞得昏头转向,再也跟不上小飞马的步伐,从而让小飞马成功脱身。
但现在小飞马被左右两边不断飞来的箭矢吓住了,后面又有个气势汹汹的大汉杀过来,一时只能没命地向前跑。
本能地感受到危险近在眼前的小飞马立刻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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