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躺在草地上,缓缓睁开眼睛醒过来,头痛欲裂。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身前燃烧着一个小小的火堆,托克斯用木棍插着一只角兔在烧烤。
“你醒了,人类?”
李林没有回答,自顾自挣扎着坐起来,观察着周围。
这里是一个小小的山岗,杂草丛生,山岗的陡坡上长着一棵歪脖子树,一条狭窄的泥土小路顺着山岗蜿蜒而下,小路两边东一团西一簇地长着各种低矮的树林和灌木丛,地平线在远方和渐渐发亮的天空融为一体,勾勒出一个棱角分明的城堡形状。
托克斯见李林不吭声,也不再问,把烤兔子翻了个面,油脂从兔身滴落到火里,发出滋滋的声音。
两人沉默了一阵,李林开口问道:“大个子,你为什么讨厌我?”
“哼!”
托克斯冷笑了下,扯下一条烤熟的兔腿,吹了几下,塞到嘴里,然后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说道:“我为什么要稀饭你?里介个满嘴谎话的小兜,贼!……嗝……”
托克斯好像噎到了,猛拍自己的胸口,李林沉默地递上酒壶,托克斯接过猛灌了几口,把食物咽了下去,脸上露出轻松地表情。
“谢谢,不过别以为这样就能让我对你改观。”
“不,我不指望。”李林平静地说道,顿了顿,李林又问道:“从这里到城镇还要走多久?”。
李林连1分钟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怎么,你长两条腿就只是摆设吗?还指望我继续抱你过去?要不要再帮你找个保姆?”托克斯讥笑道。
“谢谢,不需要,那我这就出发了,毕竟任务要紧,请把我的包还给我。”
“我已经替你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了,包括首领许诺给你的200金币,马凯尔,我的战友,也已经在你昏迷期间送过来了,看你昏迷,他倒挺心疼你的,说什么我不顾首领的命令,现在应该已经回去告我的黑状去了。”
李林平静地看着托克斯,说道:“听着,大个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你的首领需要我替他送这封信,而且是给这座城的总督,你如果不给我钱,那我就没办法在这城里生存,也没办法见到任何城里的官员,更别说完成什么劳什子任务了。”
“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你们人类就是这么巧舌如簧。拿上这些,剩下的在信送到之前休想再要!”托克斯说着,顺手从歪脖子树的树洞里掏出一把钱币,有金有银。
“这不够!”
“骗子!!一枚金币能换一个人马半个月的口粮,这里有20金,够你吃1年,还喂不饱你?”
“但我要见总督,这些钱可不够打点关系用。”
托克斯沉吟了一会儿,又掏出一把金币,厉声说道:“再说不够,我杀了你!”
李林接过来,放到口袋里,又说道:“给我一把剑。”
托克斯警惕地说道:“做什么?”
“我不想没走到城里就被野外的强盗杀死。”
“可你不会用剑。”
“我知道,但别人不一定知道,有了剑,他们至少不会轻易招惹我。”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提醒你,带着剑,还敢招惹你的人会更麻烦。”
“无所谓了,反正我谁也打不过,能减少点麻烦就行了。”
托克斯哈哈大笑着递过来一把剑:“小子,你现在的样子倒叫人有些喜欢,我答应你,如果你能好好地完成首领的任务,下次见面我不会杀你,但若完不成,别让我遇见你!”
下次见面不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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