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一处出租屋里,王牧惊恐的看着手背上的纹身,这是一个简约的人脸虽然只有几笔却把王牧的轮廓画了出来,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双血色的充满怒意的眼睛。
之所以惊恐是因为昨天晚上他还没有这个纹身的,而今天早上一醒来就有了一个奇怪的纹身。
“嘶~昨天晚上我在玩山口山,突然鼠标漏电了?我晕了过去?怎么可能!鼠标的电怎么可能电晕人,难道真的是有外星人?!”
王牧越想越离谱,不过自己手上无声无息的多了一个纹身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不行,我得把它洗掉,要是老爸看见非得拆了我的手,大学城好想有一家纹身店,比较近就去那里了”
做好决定王牧就准备出门了,带上一副手套,尽管今天艳阳高照。
“小牧,去干嘛呀?”一出房间就遇到了正在做早餐的母亲,卢燕。
“妈,我上学去了”王牧随口一说就出门去了。
王母听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对感情太认真了,失恋之后把自己关屋子里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她和他爸怎么劝说他都不回学校。
如今王牧能想通王母也是松了一口气,“老王!老王别睡了,儿子想通了去上学了!”
王牧是独子从小就是家里的宝贝,而王牧从小除了淘气一点其他的都很好,孝顺,懂礼貌,学习也不错,考入了重点大学复海大学,为了王牧安心读书,王父卖掉了家里的地用一辈子的积蓄在大学附近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辞掉了老家的工作,在楼下开了一家小商店。
大一的时候王牧谈了女朋友,女孩很漂亮也很孝顺,两人如胶似漆的谈了三年,不过大四最后一学期就分手了,听说是坐着一辆豪车跟王牧分的手,受打击的王牧已经有近十天没上课了。
“真的?好事呀!”王父立刻从床上翻下来穿着一条短裤就出现在客厅中。
“当然是真的,你看儿子早就出去了,还有这么大了还不害臊,快去把衣服穿好!”王母批评了。
“是,哎,我的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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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牧走在大街上摘下手套看着这个诡异的纹身,突然,王牧跳了一下,在路人怪异的眼神中王牧羞红着脸快步离开了。
“好尴尬,这是谁的恶作剧?我还以为外星人赋予了我超能力呢”
王牧走进就大学城里的步行街,如今是早上,不喜欢学校食堂或者外宿的学生们都会来这里买早餐,大早上的人还挺多,一路上看到王牧的学生们都对王牧指指点点,从大一开始王牧就是复海大学的名人,学校排名第二的校花,第一才女,学生会会长,冰山女神白缕竟然跟这个屌丝恋爱了,一恋就是三年,一度是学校里叼丝男的代表,可惜还是被高富帅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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