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敏继续发呆,用还是不用,这是一个问题。
若是一般的东西,用了也就用了,可这是往脸上涂的呀。
有一块伤疤已经让她受了白眼这么多年,要是毁容了……
把一包来历不明的东西往脸上抹,对于女人来说,真的需要天大的勇气。
“怕什么,要是柳夕今天不救我,我说不定就死了呢?”
丁敏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绝佳的理由,一个可以用这包东西的理由。
如果这包东西是别人给她的,丁敏打死都不会用。
但这包东西是柳夕给的。
她相信柳夕,说不出来由,就是觉得柳夕不会害她。
想通了之后,丁敏打开纸包,看了看纸包里紫色的不明粘稠物。
还好,没什么异味。
咬了咬牙,丁敏狠狠的拈起一坨紫色粘稠物,闭着眼睛涂抹在额角的刀疤上。
等了几分钟,丁敏脸色一变,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感觉刀疤处麻麻酥酥的,像是有虫子在她脸上爬。
这一惊非同小可,丁敏站起身来,一个箭步就往厕所里冲,要去洗掉这该死的不明粘稠物。
然而站在厕所的玻璃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娇俏的容颜,以及额角的紫色粘稠物,丁敏放在水龙头下的手顿住了。
打开的水龙头喷吐着水流,发出哗哗的水流声。
额角刀疤处越来越酥麻,也越来越痒,丁敏心里天人交战。
起效果了不是吗?
酥麻发痒,证明这个药真的有效果。如果什么感觉都没有,那和抹了护肤品有什么不同?
只是,这个效果到底是好是坏呢?
皮肤过敏受损,也一样酥麻发痒,不赶紧洗掉,真的想毁容吗?
不得不说,丁敏这个时候都没有洗掉额头上的紫色粘稠物,还有时间天人交战,心理素质真的太强大了。
或许这就是女强人的胆量,敢于冒险,且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
也因为敢冒险,敢拼搏,她们得到的才比别人多。
三十年众生牛马,换来三十年诸天佛像。
丁敏也不知道自己在镜子前站了多久,她一直在用她超越常人的毅力克制住自己,不让自己洗掉额头上的紫色粘稠物。
等她感觉腿脚发麻时,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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