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名为司马辉,与东汉末年的好好先生“司马徽”同音,便得一绰号:好好先生。
既然是好好先生,那如果有好烟,就必定分享。于是,司马辉掏出一根雪茄,递给韩信。
“你有福了,恰好还有一根。”司马辉笑说。
韩信点燃雪茄,美美抽一口,再倚靠在一辆卡车的前车轮上,吐着烟圈儿,无限感慨,“辉哥,有个家缠万贯的老丈人,真好!唉,我要是有个这样的老丈人——”
“打住!”司马辉打断韩信,“这壶不开,就别提了!”
韩信抽一口雪茄,吞云吐雾后,只笑不言。
而司马辉,也没有言语,他必须尽快向小楼内的人示警。现在,他又选择了一个新目标,目标是第二组的组长麻花。
麻花,小时候患过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再加上他又姓麻,便得了一个绰号:麻花。
麻花是第三队最拼的一个。
有多拼?
他说过一句话,“老子宁可在第一队吃屎,也不在第三队吃肉。”
何意?
特别行动处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牛叉的特务都在第一队,菜鸟废柴都在第三队。而麻花,宁可在第一队当个小跟班,也不想在第三队当“官”。
他立功心切,更主要的原因是,残暴。
死在麻花手下的抗日英雄,甚至无辜群众,没有一百,也有五十。
之所以让他到第三队,是“人品”太差,天怒人怨了。
但他不服气啊,比如,就现在,他正气呼呼地耍枪呢,或指小楼,或指自己的脑袋,或指别人的裤裆……反正,一副心有不甘的模样。
他是最佳人选。
但他在卡车的车尾之处。
二人距离有些远。虽然戴着眼镜,但为了确保成功,司马辉需要到其近处。
唉,近视眼害死人!他暗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穿越到一个近视眼的身上,可惜了自己这21世纪的特种兵王!
即便如此,也要动手。司马辉起身——却被韩信一把扯住,硬摁在地上,重新坐在一起。
“辉哥,聊聊你老丈人……”韩信笑嘻嘻地说。
“未来的老丈人,未来的!”司马辉摆脱对方的手,再次想起身,“对了,老韩,你不知道我烦那老东西吗?”
“他那么有钱,你烦他不就是烦钱吗?你和钱有仇吗?”韩信死乞白赖的又把司马辉摁在地上,.ushu “我这几天想了想,你介绍我认识,我认他当干爹。”
司马辉瞟一眼韩信,笑说:“你还真没白瞎了‘韩信’这个名字,挺能胯下之辱的嘛!”
“什么辱不辱的,我是认爹,”韩信厚颜无耻的神情,“我一个孤儿院出身的,卑贱低劣,认人家当爹,是他受辱,不是我!”
“你——真是个好儿子!”司马辉嗤笑,“你要认我当干爹,我绝不含糊!”
话毕,他甩开韩信的手,疾步走到卡车的后面,“尿急!”
尿急的司马辉,借着卡车做掩体,迅疾奔到麻花附近,将石子弹击在他那搂着扳机的手指上,又疾步返回车头之处,脱下裤子。
同时,枪响了,麻花的枪。
麻花一脸茫然,盯着黑乎乎的枪口。
枪响后,曹猛带人迅速奔到这里。
“谁?谁开的枪?”他脸色阴沉。
无人应声。
曹猛举起文明棍,指着众人,语气低沉:“枪声,一定是示警。示警的人,一定是抗日分子。”
——这一点,他不说,众人也都心知,所以,才无人敢应声。
无人敢应声,即便有人清楚是麻花的枪。
麻花,是惹不起的。
可曹猛追究的不仅仅是抗日分子,他的文明棍猛然砸在地上,厉声而言:“示警的人,一定是窃听我的人。”
顿了顿,他阴阴笑了,志得意满说:“今晚,其实是我做的一个局。”
他在办公室内发现了窃听器,便精心设置了今晚这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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