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天到晚上,大家干了整整一天的活,又饿又累。江成让陶仲下锅煮上几十包玉米,给大家当晚餐。
等到那香喷喷的玉米出锅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
江成让众人将席子铺在主屋门口的廊道地板上,大家围成一圈,一边吃玉米,一边看他们打下的玉米江山。
瓦伯早就饿得不行了,也不顾烫手,抓起一个就开啃,这一嘴下去,他睁大了眼睛发出惊叹声,“嗯!这玉米的味道好香甜!”
江成种的是黄色的甜玉米,煮出来就跟放了蔗糖一样,天然有一股清新的香甜。
“这就是玉米啊,玉、米,像玉一样的米,米中之玉,果然名副其实!”笙姜给出了粮食最高的评价。
“太好吃了!要是天天吃这个,可比黍稷好吃多了!”阿涴兴奋不已,以后可再也不用吃那口感涩涩的粗粮了。
江吕氏的牙口还是挺好的,再加上这玉米嫩,她啃了半只后才喃喃念道:“这么好吃的玉米,那良人家指定没吃过,家主啊,得空得送上几袋到良人家去啊。”
“祖母,就算您不说,我也得送的,几袋算什么事,明天一早我就给良人家拉一车去。”
“嗯。哎呀,这么多的玉米,咱们可怎么吃得完哟,那仓库都装不下哩,吃不完可就浪费了这么好吃的粮食哟。”
江吕氏担忧地说完,把那啃得光秃秃的玉米芯放下,又拿起一根接着啃,好像不使劲吃完就得浪费了一样。
“对啊师傅,这玉米能不能保存啊,别放久了生了虫子。”陶仲嘴里塞满了玉米,说话声音含含糊糊的。
“玉米虽然好吃,但不金贵,只要铺开晒干就可保存,吃上一整年都没问题,要是再精细些,咱们还可以将玉米粒剥下来磨成粉,做玉米糊、玉米馍馍什么的都可以。”
碾玉米粉要有大型的碾机才经济,几千公斤的量在现代用一台机器几天时间就搞完了,在古代用那前院的小石磨,或者靠人力舂,效率非常低下。
“今年干旱,别的主家种的黍稷早都旱死了,没想到这玉米还能大丰收,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瓦伯激动地说道。
江成闻言笑了笑。
这玉米还不算是最好种的作物,他们是不知道还有一种更神奇的农作物叫番薯。
番薯也是高产作物,耐旱抗灾,更能解决饥荒问题。除了这两种,江成仓库里还有很多种子,他真想亲手把它们都种出来,奈何江家只有一块十亩的地,人力物力也有限,不能大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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