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借法治之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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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烦,就烦在王一不是人。

话说,九州看这个背自己的伙,牙儿都痒。倒也是恨的,而是麻的。

为麻烦,所以不杀他,以看守丁一的个家伙,始终觉王丁一大发了。

自打家伙被在这里,不用干儿,不吃穿,然时不被李九提溜出做反面材,可大人抨地再狠。

王丁本人也死啊!

前些日,陈春寿实在建李九州,把王丁砍了吧。

不然济城的严何在?

李九也觉得道理,当李九刚有一想要同的迹象,阿木尔开始忙了。

民们开准备要宗教的式,把丁一弄

州瞬间打消了个念头。

倒是丁一,来听着己要死,惊慌了几日,也吃不去,后又听自不用死,又敞肚皮吃

,最近吃胖了。

李九实在是大,任王丁一么好吃喝下去,不成。

可若是理起来丁一,九州还有些担住的。

这个王一,屁不是一,实话,就这屁都算上一个人,却了古往来最忌的事儿——背叛。

你说背叛吧,实质上丁一也是在同城讨口吃,他不是共会的人

同济城任何一百姓,王丁一种事儿,难道都逆贼、党吗?

从法理来讲,九州不这么做,若是同城还未入大明。这王丁眨眼就了,挖一埋谁乎他?

就算李州用酷对付,济城的百姓又是没见。倒是能李九自己受住。

在同济是大明城池,九州是明的守,所以丁一,用大明律法来办。

照大明,逆贼一定要的,而死地还很有花儿才行。

那,盾的冲来了,九州不根据大律杀王一。

个是大律有些忍,王一的事若是一一眼按大明律,严重,上报廷可以迟,轻就是绞

吧,李州觉得,他应该王丁一件中,找一个会,寻一个空,让王一死得常地同城。

不是死大明的法簿上。

原因简单,为李九本心舍得同济

明法,要实行礼,这事情,九州可委屈自,但是舍不得屈同济。这座池,是济会所人建立,倾注所有人心血。

所以同城内,该由共会的人了算!

而不是么大明律法,至是大的朝廷!

从这角度来,李九借助这事,在求一个机,一同济城以光明大继续治的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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