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众挑眉道:“哦?药师有何未告知老夫之事?”
沈钦道:“侄儿已经借此身份稍得侯景信任,得以身为虎贲。便有权提调虎贲诸卫,只是所造身份乃是区区胡奴,不能服众,这才难以施展。”
沈众问道:“药师的意思……似是要老夫将五千人马引渡与你?”
沈钦点头道:“正是,若有此五千兵马,则我寻个机会收入虎贲军。其后布防宫禁,事情大有可为!且太子殿下那边也有出力,蔡茂世被调往永福省北门,届时皆可为用,叔父试言,此岂非大事可期?”
沈众听沈钦如此说,也被惊到了,按照沈钦之说,那还真是有可能的。于是轻咳一声,沈众问道:“药师,又要如何将我五千子弟安入虎贲军?”
沈钦道:“如今虎贲军只有七百余人,若要扩充是再简单不过了,侯景亲我,必能允我自行招募。届时不须许多,五百人足以有大作为!”
沈众左手捏拳,重重击在右手手掌,沉声道:“如此,我也不当吝啬!”又对沈钦道:“你听我言,建康以东三十里有一村社,名曰扶柳堡,我之人马皆屯于该处,易妆作农户,你届时入庄寻一名唤卑甲之人,自有人与你接头。”
说着,又从怀中取出一物,乃是一个黄玉貔貅。将貔貅递到沈钦手中,沈众又道:“此为信物,另有一半,合之则可接洽。”
沈钦一边听,一边点头,没想到这谍战竟打到了一千五百年前。但又不得不说沈众之严谨,着实值得自己学习,能在侯景眼皮子底下,藏下五千人马,着实是本事!
沈钦最终重重点头,单膝跪于地上,对沈众说道:“若因此五千人马撬动大局,使得三吴百姓桑梓得保,叔父当为首功!”
沈众扶起沈钦道:“时候不早了,你速去安排吧。我这寒酸,未有招待之物,倒让药师笑话了。”
沈钦摇头笑道:“哪里的话,此皆侯逆之过,焉能怪上叔父?只是叔父何以住到这最偏僻、最寒酸之所?莫不是太子为之?”
沈众摇摇头道:“太子宽宏,绝计不会做出此事。”
“那又为何?”
“实是屋舍虽陋,却皆有定价,此处价格最低,倒也合住。”
“……”
这让沈钦怎么说?沈众穷么?当然不穷,沈氏大族,他又是沈约嫡脉,怎么可能缺钱?甚至可以说沈氏最有钱的不是大宗主沈恪,乃至不是官位最高的沈浚,而是眼前这位……否则他又如何单靠一人便养得起五千人马?
原本还以为沈众衣着如此粗陋是受苛待所至,如今想来,是他太过节俭了吧……
沈钦忽然想起,历史上的沈众貌似就是这么一个抠门精。后来入陈,他连朝服都要打上补丁,穿着布袍草鞋,用麻绳作为带子,甚至携带干鱼蔬菜饭食独自去吃,可以说把朝廷的体统都丢的一干二净。
但是这终究是私事,不是沈钦能够置喙的。而且如此吝啬的一个人,能够把五千人马的家当交到自己手里,不是更值得感激么?
沈钦再次拜谢,便收着半边貔貅离开了沈众住处。
解决一桩大事,也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一路行走,沈钦心中轻松,满脸含笑。竟然没有了来时那般厌恶想吐的感觉,甚至和周围溜达的大臣们打了招呼,引得其他人一阵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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