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就到了第2天的中午。虎子的办事效率很高。加上华哥本就是基地中威望最高的人。甚至都没有发生实质上的冲突,虎子就轻松的将曹德旺和老李的麾下收了个一干二净。
此时的丁一,正在办公楼后院的一块开阔地。正兴奋的练着枪招,说是练枪招,其实也就是拿着枪托到处乱甩而已。被虎子找到时丁一已是满头大汗。虎子笑着和丁一打招呼,一边走近一边开始介绍起了身后跟着的7名汉子。这些都是华哥给他派的队员。
不过丁一完全没有听,看着虎子身后的汉子。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记住。默默的在心里给它们取名炮灰甲乙丙丁某。
虎子依旧自顾自的说着,完全没有管丁一有没有在听。介绍完毕和众人打了个招呼,径直的离开了。留下八人大眼瞪小眼,不知所措。
咳嗽两声,丁一率先打破尴尬。“那个,都说说吧你们平时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模式还有分工”
一番沟通后丁一了解到的这里的工作制度。一周7天。其中三天白班,三天夜班,轮流穿插。工作内容主要就是站岗,放哨和维持治安。一天只需要工作两个小时。而每周剩下的那一天整个小队会集体出动寻找食物药品水等资源。
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为了让这些人每天都有事情干,不至于闲住。人一旦闲住那是很可怕的。
而选择小队行动模式,是因为之前吃过亏。大部队出动50多号人,效率低不说。人多了还不好管理。不小心惊动丧尸跑的又不够快被丧尸团团围住,一个都没跑掉。而5~8个人的小队模式。就灵活的多,必要时断腕求生。一帮人吸引走丧尸,另一帮人便有大概率可以趁机逃跑。这样就可以将伤亡降到最小。这个行动模式也是多次的外出中摸索出来的。
了解情况后的丁一,向手下要了排班表。便开始查找起来,他们是28号小队。他们便开始寻找起了自己小队出任务的日期。
28号小队,每周星期五出任务。(目前成员8人。目前任务目标粮食500公斤,或同等级资源。)
丁一找到了自己的小队名,和本周目标。
今天周几啊?丁一问道。要是今天已经周六,是不是这周的任务是不是就不用出了?
“你在想屁吃”身边一个看似十七八岁。身材有些瘦弱的小伙子吐槽道。“非常不巧。今天是周四。”
丁一被吐槽的有些尴尬,自己初来乍到的什么情况也不懂。加上战斗力也不算很高。导致一点威信都没有。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这队伍不好带呀。
要不一枪捅死这个小伙子立威?丁一心中生出一个邪恶的想法。那些暗黑爽文流末世小说中的主角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不过也只是想想,他可不是什么带恶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圣母。他只是一只普普通通,想要活下去的咸鱼而已。况且末世中人口这么稀少,每一个人都是珍贵的资源。
这么说明天就要出任务了,那可得赶紧做好万全的准备。首先要明确。明天出任务,总不能今天连目标地点都不知道吧。众人招呼过来,围成一圈,摊开阳城市地图。“你们以前执行过,几次任务?都去过哪里?有没有比较好的目标推荐?”丁一问道。
众人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最后还是由丁一拍板拿出笔,在地图的最西北角画出一个圈。众人目光齐聚地图上小小的三个字。
高油市。好家伙,这都出了阳城了。众人齐呼。直线距离80多公里,开车走公路都160多公里了。这么远,路上的变数很大。甚至很有可能还没到目的地呢,就全员扑街。众人不解,都疑惑的看着丁一!
察觉到众人的目光丁一这才解释道,首先咱们在郊区。而去到高油的郊区,中间有一段路虽然会靠近高油的市区。但是至少这条路平时经过的人很少,路线是通畅的,我们大概率可以一脚油门直接过去。其次,听了你们的信息,我了解到你们长时间都是在阳城内部翻翻找找。危险不说。被别人搜刮过那么多次咱们再去,估摸着也找不到什么玩意儿。风险太大,划不来。而这个地方咱们从来没有去过。
高油这个地方。大片大片的农田,末世爆发时是六月份,这个的时候的早稻已经成熟了。那边的农户。估计已经收完了稻,几千斤几千斤的粮食估计都堆在自家的粮仓里面。再加上地广人稀,高油的郊区人肯定不多。咱们冲过去,随便砸开路边农家宅基地,八成都是几千斤的粮食。
说明完毕,理论可行!开始分析计划进行的难度。首先,如果丁一的分析没有出错,就算高油农村里面的人全部感染。那高油那边的农村最多不过零散的丧尸。很难形成尸潮,几乎构不成威胁。
那剩下的唯一难点,就在于出基地到高邮市区旁的那条路了。只要安全的经过那里,不引发丧尸。那这次的行动危险程度和收获简直不成正比。
想到这里手下激进一点的,甚至都想开着重卡进货去了。不过还是被丁一否决了。前途未卜贸然的梭哈,十分的愚蠢。这次就当去探探路,如果真如他所料。他只需要通知华哥,剩下的交给华哥。华哥办事,一向让人放心。
讨论了这么久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于是顺手点兵点将。按照年龄大小给他们取了行动代号。也懒的一个个在去记,顺手指着一个年纪估摸着30岁出点头的汉子道,你的代号就是丁二。你叫丁三,你叫丁四,一直到丁八,丁八正是那十八九岁有些瘦弱的男子。
众人虽然无语,但想到只一个行动代号而已。却也就由着他了。
约定好明早5:30大门口集合一起出发,众人便散去,各自回去准备装备了。
回到房间开始整理装备,首先这把长枪肯定要带上,不用多说。不过1米9的长枪,天天这么拿手拎着,着实有点不方便。看来下次回来的时候让华哥给我准备个枪套吧。至少可以背着了。
OK,这把当主武器,再选一件近身用的副武器。丁一还是不喜欢匕首,虽然上次那把出于有备无患才带着的精刚匕首,救了他一命。但是在丁一心中匕首这种装备形式最多也就是副武器的副武器。
之前那把榔头其实就深得他心,只不过走的时候匆忙。也不知道丢在哪里了,现在回去找也不太现实。如果再选副武器的话,他还是喜欢类似榔头类型的钝器或力量型武器。
废话,爆头才是男人的浪漫。虽然丧尸打爆脑壳也没什么用。想到这里丁一顿时沮丧起来,为什么我这个世界的丧尸这么猛。跑得快就不谈了,爆头还不死,这恐怕是丧尸史上第一支。
只沮丧了一瞬间,丁一又瞬间振奋了,没办法。明天就要出任务了,现在可不是悲春伤秋的时候。没办法,房间内除了那块被绿色巨人一拳从中间打凹进去一个坑的美队盾牌外。其他啥有用的都没有。家徒四壁,形容的就是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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