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
又是一具尸体轰然倒地。
前前后后一共出了两枪,换来的,却是两个士兵瞬间被杀!
两具尸体就这样倒在众人眼前,鲜血从伤口处缓缓流淌着。
而且,由于刚才老夫暴怒出手,长枪刺透了他们身上的躯体,也洞穿了他们的骨骼和内脏。
白色的骨头残渣和那些破碎的脏块儿,混合着血水,逐渐将地面染成一片血红。
这些见过血的士兵,倒没什么反应。
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的林夕,在闻到空中弥漫的血腥味之后,再瞥了一眼地面上的狼藉,突然觉得腹中在疯狂翻涌,一股难以形容的呕吐感和眩晕感突然袭来。
“别怕,相公在呢。”老夫轻轻拍了拍林夕的后背,柔声安慰道,“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老大,我们该怎么办?”就在老夫安慰林夕的同时,士兵之间也互相小声交谈着,“看起来,这个男人好像是个硬茬子!”
“废话,傻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还用你说?”另一个士兵不爽地说道,“你见过一个普通人,连杀两人之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吗?”
“那家伙出手狠辣,而且两次都是一击致命!”士兵低语道,“他到底是什么人?”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男人曾经肯定是见过血的!而且身上杀气那么重,应该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很多年!”士兵中,一个身材比较魁梧的男子,脸色十分难看地说道,“一生经历多次征战,每次都能保住性命已经殊为不易!而这个男人身上却连一点点创伤都没有!”
“一个人在万军从中肆意冲杀,却从来没有人能够在他身上留下一点点伤痕!……老天,这样的人,身手该多么可怕!”
“在军中,这样的人,少说也该是个校尉吧!”
想到这种可能,余下的几人,冷汗如同瀑布一般,“刷”地一声,从身上流淌而下。
他们这次招惹的,究竟是哪路瘟神啊!
“你们在这儿顶着,我去向将军禀报情况!”
其中一个士兵见状不妙,向同伴丢下几句话之后,便立即夺路而逃。
谁先逃跑,谁就能活下去!
留下来的,绝对是凶多吉少!
先在这儿顶着?拿什么顶?用命顶吗?
其他几个士兵,此刻也是无比渴望自己能够跟那个逃跑的家伙一样,赶紧离开这里。
然而,他们身后有一只护食的猛虎,正用那择人而噬的目光,无时无刻盯着他们,这些士兵根本不敢轻举妄动!
死道友不死贫道。
这是雷布朗多老神棍一贯奉行的为人处世的宗旨,而且,这也是很多人都坚定遵守的“良好原则”!
卖队友的行为,的确可以让自己安然无恙地逃离危险,不过被他卖掉的那些人,心里怕是早已经把那个临阵脱逃的家伙,问候个千八百遍了吧!
一个士兵已经跑去向上面禀报,这对老夫来说,绝对不是个好消息。
不论如何,老夫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剩余的这几个士兵,然后带着林夕逃离这里。
不然的话,老夫接下来将会以一个凡人之躯,去面对百万雄师的围剿!
老夫现在只是个能征善战的逃逸将军,是一个卖了五年烧饼的店老板,是……林夕的丈夫。
以老夫现在的实力,在普通人眼里绝对是武将最巅峰的存在!
吕布,赵云,典韦或者其他三国时期著名的武将,若是跑过来单对单,老夫让他们一只手也可以轻松取胜!
即便是三四个名将一同围剿,老夫也是怡然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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