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孙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孙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高高升起,这只兔子一天一夜了也没有变质,这要归功食盐的功劳呀!早在穿越过来第一眼看到这只兔子时就把它当成了备用口粮,毕竟这么肥美的兔子可不多见!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如今,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孙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所以,只能自己开路。又走了不到一里路,孙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几十斤的装备跑了一夜。不管了,孙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头上的太阳又烤的头皮发烫,w.ukanshu.忽冷忽热,感冒就是这么得的。孙墨见前面有一块巨大土坑,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黄土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本能地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哦!”的一声惨叫,一只黄灰色的野鹿摔倒在他的脚下,溅起来一大片的灰尘,看它痛苦的样子,孙墨只好又举起木棍.......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孙墨唏嘘半天,拿出那把他外甥的铅笔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鹿。鹿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孙墨的厨艺也是撑起了一个小店,饱餐了一顿烤鹿肉后,辣椒粒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不知名的香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常见的绿毛草是熏鹿肉的绝配呢,
????衷心感谢过哪只鹿后,穿上刚刚晒干的被汗渍浸湿的衣服孙墨再次踏上寻找人烟的旅途。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孙墨这两天累了晚上就睡在树上,树低点着篝火。就这样一直跑了三天……
放眼望去,整个草原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小鸟“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鹿在草毯上飞奔,嬉戏。雄鹿扬起的高大的鹿角被阳光照耀的熠熠生辉,黄马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清香。
孙墨很是享受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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