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索起身对烈之章拱手鞠了一躬道:“多谢烈英雄,烈英雄大恩,我刁索感激不尽。”
这烈英雄烈英雄的叫得烈之章浑身起鸡皮疙瘩,但他们正受大难,烈之章也懒得去计较这些。
刁索拖着沉重的步伐开始和族人们一起善后。
刁索恐怕是也想去县里报仇,但他们刁离族的实力实在太弱了。
寨子充满悲伤,妇女们怀抱孩子望着被焚毁的房子眼泪止不住地流,而男人们或是在清理敌人的尸体,或是在寻找亲人的尸体,今夜在这里歇息已是不可能了,烈之章拉着司马兮,想要道别,但混乱中找不到刁索,于是和司马兮带着那些俘虏趁着月色离开了。
刚出寨子没多久,刁索追上来拿出夜明珠道:“这夜明珠差点让我刁离灭族,在我们手里是个祸害,不如送给英雄,作为答谢。”
“收起来吧,我不会要的。你要觉得这东西是个祸害,改日有机会贱卖了也好,如今寨子被毁,卖些钱粮也能更好的度过此难。”
这颗夜明珠沾了那么多妇孺的血,烈之章不要也罢。且夜明珠没有什么实质的用处,最多就是换点钱而已,要它干嘛?
跟着烈之章的兵卒见识过烈之章的手段,自然路上服服帖帖,唯一需要担心的是这四十多人的粮食问题。
好在基本上他们每人身上都带有干粮,省着些吃再在山上打点猎,遇到农家再让兵卒们凑钱买点粮,到达县城还是很容易的。
“沮阳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处理?”司马兮问。
烈之章道:“沮阳是你们襄阳的管辖之地,应该是你打算要怎么处理。”
司马兮先是自嘲地笑了笑,片刻眼里充满坚定之色。
其实这个时代的官员最是无法无天的,所谓的仁治并不是对百姓仁慈,而是对官员仁慈,而地方官员往往对百姓是残酷的。这大概就是历代读书人反对法治,倡导仁治的原因了。
这时期有一个县令,一个十岁小孩偷割了邻居两把稻草,县令震怒,立刻签单拿人。左右劝说对孩童应当宽大为怀,这县令把左右训斥一番,认为十岁就偷东西,长大还了得?于是抓起来杀了。还有个刺史宣布其辖地内凡是有平民带刀,皆与杀人者同罪,带刀就是有杀心,必须杀头。
而对待官员呢?只要不谋反,无论犯了什么罪都不算罪,而官员基本上全是士族人,所谓‘举贤不出士族,用法不及权贵。’在这个时代表现得淋漓尽致,U.ukansh.县令皆是世家之人。就算犯了死罪,装腔作势地绝食,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官都不会贬,最多调离。
这时代对官员搞的“刑侦手段”特别搞笑。官员如果犯罪而不认罪,那么往往都会‘大刑伺候’,而这大刑是‘测立’法。官员若是犯了贪污渎职等罪,就把他推到一个高一尺的圆顶土垛上,每天‘罚站’两次,每次‘罚站’七刻,大概一个时辰都不到,罚站‘这么久’得让他恢复体能啊,所以,一天两次罚站后,可休息三天到五天,然后再审。当然旁边会有审讯官时不时审问一句:“你贪污了吗?”或是“你渎职了吗?”或是“你强奸良家妇女了吗?”只要你闭口不答,连续‘罚站’几次,每次都不认罪,就可以免罪了。
大概到了刺史府官那一级,不用‘罚站’审问法,而是用的‘断食’方式来‘逼供’,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关在‘屋子’里,不给饭吃,当然,每天都是可以喝粥,这边喝粥,旁边依然还是有法官在审,如果你连续关了一千刻(大概十天半),依然不认罪,那么,恭喜你,没事啦,可算无罪了。
不论是“罚站”,还是“断食”,关键你是抗拒还是坦白,如果自己都承认了,关黑屋子里去吧;如果你抗拒坚决不认罪,那么,继续当官去吧。这时代才是真正的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恐怕没有官员会坦白了。
当然,这只是针对官员对治下平民的犯罪或者贪污渎职,如果官员对上级或者平级犯罪,那自然不会这么简单,那就得拼家世了。如果你家族够硬,甚至可以和上级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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