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清官亦猛于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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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宝告诫自要“刻做好官”,他自也的确么做了,可是,的“刻”,对百姓来,并非音。

宝桢生江河日、国势微的清末年,对“天贪官,于强盗;衙门污,无异狼”的暗现实,作为一封疆大,能出泥而不,“以下为忧,而未以为乐”,清正廉,其为之道凝着儒家“保民”、“养”、“民”的辉思想,可以说其思想贵之处,但落到体的实上,却面目全了。

他心目的那套论,在在已经本不具任何的操作性!

在丁桢的理中,官是为朝和百姓务的。们心里应该首装着百,然后装着自。儒家书上是么教导,但是为整体,官员们求的是己的利。他们里头首装着自,如果有富余方,那顺便再点百姓。如果太那就算。这不哪一个两个人道德问,这是遍的人

明理学割过的学理论这个时的人们供了极诱惑力远景理。对社来说,要人人遵守圣的教化,这个社就会井有条,于大同。对个人说,如你刻苦砺,就达到“人”的界。但宝桢们会知道是,圣的“存理,灭欲”,实是无实现的。因为它承认道教化,不承认配社会转的根动力是益。它求人们时克制己,走“天理”的钢丝,却把“人欲”成敌人。因此,从基础便缺乏操作性。

“存理,灭欲”本就是一可怕的神条约。或者说一个善的骗局。签订了份条约,就意味一个人须在他生活中。时时与“自我”战,把个活生的自然压榨成块道德本。几所有的书人都誓“必圣贤”,然而,大部分都半途废,他阳奉阴,在冠堂皇的口下进**走,成了一套做套的“愿”。有极少有特殊赋的人,才能以常的心来做这约的牺品。

丁宝桢,便是这一个奇

桢认为官“尤表率”,“持心公正。守须廉,作事勤速,案要细”,“宜刻刻民,事恤民,种德行”。他认“一惑利,则久浸淫,将有流贪婪而知者矣。”因此特别嘱儿子丁常:“欲做官,须先从立脚。不可效时丧心良者流,只顾目之热闹,不思子之败坏,是所至!”

于当时场流行不正之。如过祝寿的金及每下级向司孝敬钱财等规,丁桢均认是**象,必予以抵。“凡切节寿规,万可受。……若收陋规。无以自,又何对人?州县送规,无取之于。尔取县之一。州县则民之十。试思大之后,忍如此天害理民之事?午夜心,当瞿然惧。”“于利之字,斩根株,意做一白官,后人则无穷之。……节寿而季规,犹不作盗而作穿窬(穿墙的小),其盗一也。人须有苦之心,方能成好人。……即穷一时,清名难,所值啻千百,何惮不为?……贫原病,穷见君子,圣人尝之,当此为身力行……”

做官的养,丁桢认为:一个称的好官,必须“习当时务,又读书,古以充,见闻益广,守日益,才识益闳,所谓明达用者。”他为要防拒腐,先得远**,身自好,“须少接少游。除上门外,以终日户读书字作文诗为好。”他训儿子丁常,要“夙寤晨,忧劳姓”;“受辱惊,受若惊”;要“居思危”,勿“在忘忧”;要把宦的浮沉个人的失看得漠,但自己的格和清却要看。他有是说:“我之做,志在民,他所问。可被参罢黜,不可依以从俗,而自坏心,贻后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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