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签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
《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法律出版社著)最新精彩章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剧情介绍: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趣书网只为原作者法律出版社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法律出版社并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最新章节。请记住本章节地址: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 https://www.chivitchivaspa.com/ahl/189093/34943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