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药品监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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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条

品监督理部门权按照律、行法规的定对报其审批药品研和药品生产、营以及疗机构使用药品事项进监督检,有关位和个不得拒和隐瞒。

药品督管理门进行督检查,必须示证明件,对督检查知悉的检查人技术秘和业务密应当密。

六十五

药品督管理门根据督检查需要,以对药质量进抽查检。抽查验应当照规定样,并得收取何费用。所需费按照国院规定支。

品监督理部门有证据明可能害人体康的药及其有材料可采取查、扣押行政强措施,在七日作出行处理决;药品要检验,必须检验报书发出日起十日内作行政处决定。

第六十

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药品监管理部应当定公告药质量抽检验的果;公不当的,必须在公告范内予以正。

六十七

当事对药品验机构检验结有异议,可以收到药检验结之日起日内向药品检机构或上一级品监督理部门置或者定的药检验机申请复,也可直接向务院药监督管部门设或者确的药品验机构请复验。受理复的药品验机构须在国院药品督管理门规定时间内出复验论。

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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