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2章 十卷56 打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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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一月初,皇帝斋宫,冬至节天而做戒。

一月初日,年古稀的帝亲自南郊寰行冬至天之礼。

就在举国同冬至节,皇帝刚行完祭大礼之,十一初七日,就传来惇妃将宫内使女子,处致毙事来——因那诡一胎的,惇妃发雷霆,惇妃问观岚。

可是观自觉无,不过依着御人的说回明惇,言之凿自己无欺瞒子之意。

惇妃听这话恼,竟咐杖责岚。用过程中叫听雨断去问岚认不罪,可观岚却始终不承认故欺瞒,加上中又有听的故意,到最后然将观给活活死……

皇帝下:“……事属骇。尔等应闻知,前此妃内,间气性不,痛殴女,致情急轻者。虽主位之不宜过很虐,死者究窘迫自,然一奏闻,不量其节惩治,从未有嫔将使毒殴立之事。”

“今妃此案,若不从办理,情法未平允。不足使位宫闱人,咸警畏。满汉大官员,家奴不法决罚、殴责立者,皆按其情分别议,重则职,轻降调,例森然。朕岂肯存歧视?”

妃即著封为嫔,以示惩。”

妃成了清后宫活打死女子的一人,皇帝都震惊、见。

帝除了惇妃降,又追惇妃宫一干首太监,至宫殿的总管监们的任:“有惇嫔案,本之首领监郭进、刘良、获罪甚,著革顶带,罚钱粮年;”

“其总太监,难辞咎。除桂元奏事处,萧云鹏司茶膳,每日御前伺,不能至宫内查,伊人著免议罪。王成、忠、王义、郑柱、赵胜,专内庭,惇嫔殴使女,等不能为劝阻,所司何?著各钱粮一。但其究因惇波累,将伊等罚钱粮,于各名扣罚一。其一亦著惇代为缴。”

“所有殴之女子,并著惇罚出银百两,其父母埋。”

这般,妃除了分被降外,还在银钱赔付,在人脉得罪了个宫殿,乃至己宫里领太监,从上下所有有品级太监们

首先替有被罚太监们,担负半的钱粮;还要给付观父母一两银子。

这些似乎看来算不大数目,可是一妃位一的例银过三百;且降为嫔,例银子是降低了二百……这便等于惇至少一之内,不敷出。

况且子还是事,她累整个殿监从管太监首领太这么多,可以凭这一事将所的有品的太监都给连遍了……太监又这个世最爱记,且又后宫之最擅弄之人,对她的响才更超过银本身,知多少去的。

还有,为她的事,皇还在谕之中将子们也训诫一,“不福晋格等不宜,即诸子亦当戒”,“将此旨总管内府大臣,传谕内诸人知。并著录一通,交尚书、敬事、存记。令诸皇共知警,永远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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