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红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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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妻,火在戌,为妻墓。申酉戌西方金,金用为夫,绝于亥,用木为,木墓未。

午未属方火位,火用木墓,木于申,水为夫,水墓在

辰属东木,木水为母,水绝在,用金夫,金在丑。

所以母为孤辰,夫墓,墓为寡宿

有道寅申巳为角,戌丑未隔,进为阳不父,退为阴不母,在宫妨碍,在阴妨母。

如寅卯人,巳孤,丑寡。寅为阳位巳为阴,男女中见者,虽亲生女,也不和顺。

凡人犯寡宿,主形孤露,面和气不六亲,旺稍可,死绝尤。与驿并放荡乡。

空亡自无倚。吊客并,父母相而亡。

一生多重丧叠。人贵则赘婿家,人格则移不免。

男命生妻绝之而逢孤,平生于婚配,女命生绝夫,位而寡宿,履嫁能白头老。

孤定为乡客,寡定是省妇。主婚姻顺,命六亲,刑之灾,但是如柱配合当,又贵神相,不至害。

至“孤双辰带印,定丛林领。”但姻不顺为突出,年时犯,不过必克父

戌局见,巳酉金局见,申子水局见,亥卯局见寅。

以年或日支主,取柱中的合局为,无合不可用。

亡神,亡者人,自内之为之,劫在行绝处,亡在五旺处。

亡神是合局的官旺地,亡神临局为财,临官为官旺,临印局印旺,伤官局泄气,财,官,伤大要旺,身为灾。

得印局吉。亡吉则料如神。为生旺贵煞,凶当是绝并恶,为人荡是非,酒色风。兵刑难。

贵人建并,专笔砚,公起家涉官利。并火克吃语无结巴,腰足疾。

亡神煞祸非,用尽关一不,克子妻无祖,仕人有虚名。

命亡亡神,是长生贵人,日更兼地合,言七煞亡神,道亡神患轻。命若还此地,穷过平

恶如临,大限如履薄,三合须明审,煞来拱必难

阴女,冲前一支辰。男阳女冲后一支辰。

元辰查以年支主。在辰前一支辰,如子年人冲子是午,午前的,故四中月日支见者元辰。

阳年阴生人,元辰是:子年见,丑年申,寅见酉卯见戌,年见亥,巳年见,午年丑,未见寅申见卯,年见辰年见巳,亥年见

阳女生,其元是:子见巳,年见午,寅年见,卯年申,辰见酉。年见戌,午年见,未年子,申见丑,年见寅。戌年见,亥年辰。

辰又名耗,别不合之,阳前后则有屈,屈事无所。阴前后则直道,于暴而不,难于事,故无辰。

元辰当冲之地凶,左则风煞右,右则风煞左,故阳男女,如冲前后不同。

若岁临之,物当风摇颠倒得宁息,不有内必有外,虽富崇高,运逢之年可畏。立朝定逐。

家必凶,纵有吉扶持不祸福倚

先育后,发旺后欲出出之际,祸不可

则落魄度不别非不分善。

官符并招无辜挠。带煞则贫无耻。人得之生多灾,虽生子不孝。

元辰为中所害辰,人岁月日原有七巳为所之辰,运复遇辰,为尤重,犯元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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