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普森摘下了与自己形影不离的玉扳指,里面有一滴血族中王族的一滴血液,可以感知到周围的诸多怪异,并发出幽暗的光,提醒佩戴它的主人做出应对。
“当我第一次在时代广场偶遇你的时候,他发出了你曾见过的光芒,”汤普森说道:“我很害怕,以为大白天的,运气居然会坏到这种程度,光天化日之下还能碰到游历人间的人形怪异。”
“可很快我便察觉到了不对劲,即使我慌不择路的远去,扳指的光芒仍没有熄灭,微微颤抖。”
“似乎......在恐惧着什么。”
姜忆心脏猛地一紧,后悔追问了。
“啊哈,怎么可能,那可是王族的一滴精血,即便放眼全世界,能让他恐惧的人也不多,更别说我了。”姜忆脸色不变,辩解道。
“不,”汤普森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它害怕的正是你,我能感觉得到,因此我坚信着,你可以拯救我和我的女儿,杀掉那头作恶多年的王八蛋。”
“事实证明,你的确没有辜负我的信任,答应了我的委托且完成了他,了却了我这么多年以来的心愿。”
汤普森郑重的站起身,顶着湿漉漉的肩膀,诚恳的鞠躬道:“多谢丁先生了。”
姜忆连忙扶住了他,快速说道:“应该的应该的。”
说实话,他哪里经受得起这份大礼,不过是觊觎汤普森的酬金罢了,与最先帮助他的那几位品格可谓高尚的神职者来说,动机就显得有些不纯了。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无偿帮助他人的良好市民,恰恰相反,父母失踪后,留给他的资产也被人席卷一空,什么也没有留下,养成了他贪财的性格。
至于王族精血恐惧自己的原因,不用奕尘提醒他也猜的出来,多半便是因为自己胸膛中跳动的那颗非人的心脏,为怪异的王独有,天生对世间存活的一切怪异具有血脉上的压制力,虽然正常情况下感知不出来就是了,毕竟不完整,气息极为微弱,除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你大仇以报,今后打算怎么办?”片刻之后,姜忆略作犹豫,问道:“是继续呆在这里安度余生,还是?”
还是安然等死,亦或是正式成为血族一员,靠着吸食人血度日。
接下来的话他想了想,没有说出口。
吸血鬼有基因缺陷,对被吸血物种的基因缺乏抵抗力,如果吸血鬼长期吸动物的血就会慢慢的呈现一些动物的特征而变得丑陋,所以血族一般只吸人类的血。
从汤普森目前还算正常、与常人无异的相貌来看,他吸食动物鲜血的时间并不算长,应该是最近才开始的。
汤普森十分用力的吸了一口拇指粗的雪茄,目光难掩落寞:“我不想让那些可怜的人们看到我随风逝去的模样,既然王族已经死了,我便也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
“我之后会为还在这里工作的人们安排一个好去处,把我剩余的资产全部捐献给研究院,帮助他们对抗怪异,以免为祸人间,然后带着米拉尽可能隐秘的离开,寻一个无人的地方安然等死,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希望他们在我离开后,他们不会忘了还曾有人帮助过他们,给了他们一个休息之处。”
汤普森叹了口气。
姜忆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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