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西南是蛮荒之地,崇山峻岭,叠叠层层,一眼看不到尽头。
山高林密,交通不便,加之虎狼成群,毒物横行,西南地方荒无人烟,少有人居住。
只是,没有人知道,深山老林中却有十几个零星的部落,他们小有几百,大者上万,日升而作,日落而息,安宁自然。
时至中午,烈日炎炎,本来平静的蛮荒老林中爆发了一场激烈的部落冲突。
火焰部和雄鹰部,两个中等部落,每个部落都有两千多人口。因为生长在高山密林终日与野兽搏杀的缘故,部落中无论男女都是剽悍异常,不怕见血。
战斗一开始就异常的血腥残酷,鲜血,残肢,嚎叫,还有响不停的号角声,密集的鼓点。
远处的王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血肉纷飞的战场,只觉得血脉愤张,浑身上下有一种嗜血的冲动。他一对利爪狠狠抓住树枝,身上乌黑的羽毛根根竖起,锐利如箭。
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成了一只比碳头还要黑的乌鸦,换是别的人早就疯掉了。
王朗却不同。
他在原来的世界就无牵无挂,加上他随意而安的大心脏,王朗只用了十几天就适应了自己现在这幅躯体,成了乌鸦群中最聪明最勇敢的一只乌鸦。
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危险而又残酷的地方,无论是野兽还是人类,都面临生存的考验。作为一只并不强悍的乌鸦,王朗根本没有时间去怨天尤人,自怨自艾,活着才重要!
残阳如血,有几分凄凉,部落的战斗已经结束,只剩下一地的尸体,还有刺眼的鲜血。
呱!呱!呱!
早已经等待良久的乌鸦群犹如一只只利箭,直射战场,场中的尸体和鲜血,是乌鸦们的最爱。
乌鸦群,以血肉为食,凶狠猛烈,人不可挡。加之当地部落传承天葬,每次部落大战后,都是乌鸦群的盛宴。
王朗一动不动,一双远比平常乌鸦锐利的目光紧紧望向远方,头顶上那团火焰般的绒毛根根立起,仿佛燃起起来。
即使已经适应了生存的残酷,但王朗可不会和他的那些不开灵智的同伴一样吞噬人类的尸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乌鸦,拥有人的灵魂,有自己的底线。
王朗跟随乌鸦群而来,有自己的目的。
时间不大,从远处传来凄厉的叫声,几朵好似乌云般的黑影飞快靠近,遮天蔽日。
锐利而又弯曲的爪子,冷酷而又残忍的目光,灰白色的鸟头高傲扬起,不断盘旋。
秃鹫!四只强大而又残暴的秃鹫!
秃鹫,同样喜欢腐尸,性情残暴,它们都八尺多高,翅膀伸展开几乎三丈上下。
见到自己的食物被眼前黑不溜秋的家伙抢夺,三只秃鹫发出愤怒的鸣叫,它们一个猛子扎下来,锐利如钩的爪子撕开挡路的乌鸦群,鲜血淋漓。
相对于不到两尺大的乌鸦,秃鹫算得上是庞然大物,尤其是它锋利的嘴和爪子,给予乌鸦群极大的杀伤。
鲜血飞扬,三只秃鹫就像三把尖刀,狠狠扎下去。
秃鹫残暴,乌鸦群也不是善茬。
很快,乌鸦群就冲天而起,几十个乌鸦围成一个圈,又抓又挠,奋不顾死。
秃鹫战斗力强悍,乌鸦群胜在人多,两者战斗起来,残酷之处毫不下于刚刚部落间的战斗。
王朗上下纷飞,不断招呼三只秃鹫的眼睛。他等了这么久,就是为了与秃鹫搏斗,这种时刻,他只觉得热血上涌。
抓眼!抓眼!挠眼!挠眼!
王朗仗着自己身子小,飞行快,身子灵活,一抓一挠,丝毫不离秃鹫的双眼。
作为一只开启灵智的乌鸦,王朗自然知道,无论秃鹫如何凶悍,它们的眼睛一旦受损,就是死路一条。凭借这种方式,他已经配合乌鸦群猎杀了好几只来抢食的秃鹫。
一招鲜,走遍天!
这三只秃鹫也没有逃脱被王朗挖眼的命运,三声悲鸣后,掉在地上,扑腾个不停,看上去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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