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像我一个朋友所以......”我的话只说到了一半。
她扭过头去,背着手迈着大步沿着路边的道牙走大步,完全没有要听我解释的意思。
很诡异的,我竟然笑了。很轻,但丝毫不影响我心中那团火焰再一次被点燃。
我上说,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束属于自己的光,将整个生活都照亮。
我不懂程墨算不算的上,但只要有她在的地方,连颜色都会变得亮丽起来。
“走喽。”她头也不回的说。
“嗯,再见。”我盯着她骑上电车的背影,背有些弓,两只脚无处安放的一直乱动。脑袋上顶着的丸子头,因为长时间的没有打理在风中不断摇曳。
很想骑上车一路尾随着她啊,反正这种事已经做过了,再跟踪一个人又何妨。
但那双迈不开的腿,依旧那么的不争气。
一直到她随着路灯消失成一个渺小的黑点,我才完全恢复过来。
我留在街道上迟迟不肯回家,徘徊着盯着地面的石板砖,险些撞到一名正在接电话的秃头男人,他骂骂咧咧的冲我喊了几句。
我没有搭理他,继续走自己的路。而他也不再多说,转而恢复了那张阿谀逢迎的脸笑嘻嘻的跟电话那头说抱歉......
日子依旧这么过着,平淡而又乏味。
黄昏淹没了整个城市,回到家,我到头就睡。
第二天到班,她还没有来。
我趴在桌子上准备睡觉,但完全睡不着只是闭着眼。
一直到任宣萌用胳膊碰了碰我,提醒班主任已经进班了才依依不舍的抬起脑袋。
翻开古诗文,满目无神的诵读着“送东阳马生序”。
故事里的主人公,很让人羡慕。我很希望自己有天也能“以中有足乐者。”
李丰果早上吃的是煎饼盒子,韭菜味传遍半个班,我冷眼瞪着他,但他像是头憨憨的熊,完全不知道我什么意思。
程墨在座位上转着铅笔,.unsh.om阳光从窗子照在她的脸颊,没有一点目光留给我。
“帮我个忙。”杨钧皓走到我边上说。
“你先说。”我回答。
“你先答应。”他满脸坏笑。
“你不说我怎么答应。”我其实没有心思去顾及别人的事情的,但欠着他人情,不得不要听他讲下去。
“我要成立一个社团,你必须加入。”他搂过我的肩膀笑呵呵的说,“现在本社长正式任命你为本社三把手,掌管招新大权!”
“搞什么?我连什么社团都不知道啊?”我说。
“文学社,文学社,你不需要知道,你只用招新就行,反正你又不。”他满脸敷衍。
“你怎么知道我不?”我拿出书包里的小说证明给他看。
“大哥,我们是文学社,聚在一起研究名著的,你拿出本流行小说算什么?”杨钧皓吐槽。
“切,看不起流行小说?”我质问他,“为什么我是三把手?”
“因为有副会长啊。”
我问,“谁?”
他没说话,阴险的笑了笑,“你猜?”
“猜不到。”我随便想了个答案,“陈筱?”
“不是她,学生会有够她忙的了。”杨钧皓回答。
“那是谁?”我继续问。
“你猜嘛?你老熟人了。”他的坏笑让我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你快说。”我催促。
“你的绯闻女友。”我能看到,他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什么?什么绯闻女友。我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