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早早就起来了。
昨天还没有好好观察环境。众所周知,熟悉周围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一起来就开始审视我的房间。
房间里面都是很一般的生活用品,没什么特别的。唯一能引起我重视的还是几个背包。
我检查了一下其中一个背包,然后……掏出来一把带满血迹的刀。
我吓了一跳,赶紧把它丢掉。上面的血迹明显有一段时间了,都变成跟棕色差不多了。我继续搜寻着,找到了一本日记,上面署名:查理·莱昂。
我翻了翻日记,都是一些很平常的事情,逐渐失去了兴趣,于是丢在一旁继续搜索。
就这样,我过了大约半个小时。
这间房间以前应该有几个人住过,“怪不得这些床这么大。”我喃喃自语道。他们应该都是士兵,因为我发现了头盔和枪。根据我的知识,他们应该是英国兵——头盔很像。步枪则是栓式的,还有很多子弹——可惜我不会用,只能拿来砸。
奇怪的是,只有那把刀有血迹,还有些许磨损。其他刀也要,只不过没有那么多。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
我把东西放好,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然后打开门出去了。
我一下楼,那个拿棒球棍的黑发人就向我打招呼:“先生,昨天睡得好吗?”
挺好的。他笑了笑,然后把我拉过去,对我说道:“昨天的那些人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他们一看就是从外面过来的。放心,我们城市的人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我谢过他的安慰,转身就要走,忽然一个声音响起:“史休先生!请跟我来!”
我回头看,昨天那个少女正向我跑来,抓住我的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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