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寒苦,可当空悬挂的暖阳却极暖人身。
正午时分,钱六斤和宋牧离开了客栈,依旧是钱六斤牵马,宋牧背着宋庆初的尸体坐在马背。
先前在客栈,宋牧向钱六斤提出要回家时,本以为会和钱六斤在客栈分别,可没想到钱六斤只说了一个“好”字,而且还从三楼客房中,强忍着宋庆初尸体散发出的难闻气味,把尸体背到了客栈外的马背上,招呼宋牧上马之后,便牵着马向着庭州方向走去。
宋牧坐在马上,目光注视着眼前虬髯大汉的背影,心底感激,他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多谢前辈。”
声音很轻,甚至宋牧都不确定钱六斤是否可以听到,因为钱六斤并没有作任何回答,可等走出一段距离后,钱六斤那浑厚的嗓音才在身前响起,“别叫前辈,叫大哥。”
钱六斤转身灿烂一笑,宋牧愣神片刻,语气坚定的叫了一声“大哥”。
牵马走在前方的钱六斤“嗯”了一声,突然问道:“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宋牧从一旁收回视线,回答道:“钱大哥,我叫宋牧。”
钱六斤轻轻点了点头,“宋牧……好名字,你老爹起的?”
钱六斤问出这句话才后知后觉不合时宜。
然而坐在身后马背上的宋牧似乎并不在意,“嗯,是老爹取的名字,钱大哥叫什么名字?”
钱六斤笑道:“我这名字啊,来由可大了,你可要仔细听好喽。”
宋牧答道:“钱大哥请讲。”
钱六斤收起笑脸,老神在在,宛如市井中的一位说书先生,他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三十三年前,一个月明星稀的深夜,九天苍穹之上突然出现一道刺眼金光直坠大地,坠入江南一处名为玉淑镇的一户人家,而这户人家碰巧在此时诞生了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出生与他人不同,没有嚎啕大哭,而是静静地望着从房顶缝隙中透出的金色光芒,清澈的眼神中有些许迷茫,他的老爹是个屠户,靠卖猪肉为生,他爷爷也是,所以他老爹手中只要有一块猪肉,就能知道有多重。”
钱六斤看似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宋牧,发现宋牧听的入神,丝毫没有任何不耐烦的神色,他咧了咧嘴,再次讲了起来。
“所以他老爹在抱向他的那一刻,已经想好了名字,天上金光现,直坠入江南,而他老爹又几乎穷了大半辈子,因此为他这个刚出生的儿子取名六斤。”
宋牧有些好奇的问道:“是金光的金?”
钱六斤摇了摇头,“是重六斤,这个婴儿重六斤。”
宋牧问道:“不是应该用金光的金吗?”
钱六斤老气横秋说道:“常理来说应该用金光的金,可金谐音斤,而这户人家又姓钱,所以他老爹想让他儿子以后大富大贵,就用了重量的斤。”
宋牧这才恍然大悟,“所以大哥,你叫钱六斤?”
钱六斤大笑道:“怎么样?名字是不是极为富贵?”
宋牧无言以对。
原来讲了这么长的故事,都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名字好听一些,不过富贵确实有一些,但六斤……似乎也不多。
钱六斤没听到宋牧回答,他本想开口问宋牧名字的由来,但这个念头也只是转瞬即逝。
三日后,两人顺利来到庭州,来到固守城。
在城中一家售卖棺材的店铺前,宋牧和店主简单交谈了几句,然后离开。
钱六斤本想着在固守城住下,没想到宋牧却是极力反对,他坚持要连夜赶回平安村,对此钱六斤也无可奈何。
他从怀中拿出一锭银子,在宋牧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在了宋庆初的怀中,然后伸出双指在宋牧后背上点了一下,宋牧顿时觉得一股来自后背的刺痛,让他忍不住面容扭曲。
很快,这股刺痛便流转全身,紧跟着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感,仿佛全身上下好似瞬间通透一般,就连这几日积累的疲惫之感也被一扫而空,宋牧转头看向钱六斤,而钱六斤在笑,笑的很灿烂,就好像诡计得逞一般,宋牧稍加思索,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