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三纲五常这个严整的伦理道德体系中“三,纲”和“五常”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对这个问题,历来学者们见仁见智,其说不一。朱熹曾把它们看成是“理之流行”的具体表现和阶段,“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细审辞义,似乎“三纲”在先,更根本一些;“五常”稍后,更具体些。后代学者有人认为“三纲五常相为表里,三纲又属骨架”,也是这个意思。还有人认为,“三纲”是人与人的关系,“五常”乃个人品德。如此等等说法,各有其片面的真理性。其实,从不同的角度和目的来分析“三纲”与“五常”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下面我们试从普遍伦理的角度分析一下它们的关系。
第一,从其产生和演变过程来看“三纲”与“五常”,的关系应当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而应当是双向的。“五常”不但是“三纲”在伦理方面的升华,而且可以作为“三纲”的理论根据包容它并进一步指导它。
第二,从其理论意义上看“三纲”与“五常”的关系,可以看作是“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关系。当然这里说的“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是从西方借用的,并不完全符合原来的含义。它只是表明,在封建制度下“三,纲”是教人作什么样的人,就是要遵从忠、孝、顺之道去尊君、事亲和从夫的“本份”人;“五常”是教人如何实现“三纲”所规定的目的,也就是要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具有这几种品德。没有“三纲”的“五常”,只是一堆缺乏灵魂的空洞的道德观念;而没有“五常”的“三纲”,也不过是些生硬的宗法等级原则,而几乎毫无伦理道德的气味可言。
从以上两种关系看来,无论是作为伦理道德的具体,还是作为一种“目的价值”“三纲”都与宗法等级制,度、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密切联系着。虽然它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封建伦理道德体系中起着统率和支柱作用,但是它太容易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局限,难以跨越它们,因而不能为其他的时代和社会所容。相反,作为伦理道德体系中的“抽象”以及“工具价值”的“五常”却不是这样,它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的内容,在各种不同的伦理道德体系中发挥作用,为各种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所承认和运用。只要还有伦理道德,这些规范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晚清时期的谭嗣同曾以“仁”来反对“三纲”,孙中山后来也改造“仁”为爱国救国,这些就是明证。
总之,从对三纲五常内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任何时期的道德和伦理体系都不是铁板一块坚不可分的整体,而是可以分析的,除去若干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的内容要被淘汰以外,其中必然有一些合理成分会沉淀下来,成为另一时代和社会构建新道德或新伦理体系的材料,未来将出现的世界人民共同承认和遵从的“普遍伦理”,就将是这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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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作为中国古代“普遍伦理”的三纲五常,它的出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历史作用。
早在战国末期,不少敏感的知识分子已经发出“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的感叹,韩非子更加尖锐地提出“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儒墨两家同法家之说,犹如“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韩非子·显学》()。然而统一后的
秦王朝不讲道义“行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狠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也”《汉书·(董仲舒传》),当政者,“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对人民“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久就失败了(同上)。历史经验告诉了思想家和政治家们,对于政权,“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必须“逆取而顺守”“行仁,义,法先圣”。贾谊更提出应“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过秦论》(),三纲五常的出现,结束了这普遍伦理出现之前的尴尬和困惑,它不但迎合了中国古代宗法等级制度的需要,也从道德上总结了先秦直理道德有了最高的权威,三纲五常战胜了佛家道教伦理,而且它极大地巩固了封建制度,保障中华民族独立强盛地发展了千余年。
三纲五常在中国古代遭遇到的最大挑战,莫过于道教和佛教。
东汉时期开始的道家,以研究生死问题为核心,讲神仙方术,服食闭练、求长生不老、脱体飞升。原本与礼教、与三纲五常相去甚远。后来双方多次发生遭遇,道教逐步有所改变。先是葛洪批判先秦道家“狭细忠贞,贬毁仁义”,认为儒者与道教所主张的出家与处世、居官与山林,“出处不二”。他提出:“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抱扑子·内篇·对俗》()成玄英把伦理纲常上升为“天理”、“真性”,说是“夫臣子事于君父,必须致命尽情”。吴筠大谈仁义礼智,认为这是“帝王政治之大纲也。”《玄纲论·明本末>杜光庭援儒入道,他宣称:“仁义履虚一,礼以不恃不宰,义以柔弱和同,智以无识不肖,信以执契不争,其大旨亦以玄虚恢廓冲寂希微为
宗。”《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五()总之,得道成真的必要功夫和条件是要恪守三纲五常,道与儒在这里结合了起来。
佛教也是东汉时从印度传到中国的,刚一到来时与纲常名教发生过尖锐的冲突,例如沙门应否敬王者的争论等,但时过不久,许多佛教徒就热心地寻求佛、儒二者的相同处,甚至改变佛典以迎合儒术,附和三纲五常。U.kanshu.cm五代时释僧顺说:
“释氏之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备有六睦之美。”《弘明集·析三破论》()佛教徒竭力宣扬报恩父母、礼敬君王,契嵩分析了佛教的五戒十善,认为与儒家伦理之五常仁义,“理同而迹异”,“异号而一体耳”。这些已与原来印度佛教道德的无父无君、平等利他等原则相去甚远。最后,佛与儒同归于纲常名教,所谓“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弘明集·沙门不敬王者论》)
三纲五常不但在理论上发挥着极大的威力,而且在社会实践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的实际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稳定封建秩序、维护贵贱等级上。中国古代的当权者,向来重视道德的作用,三纲五常的出现,使他们如获至宝,于是立即用这个“普遍伦理”去著书立说,办学兴教,教育百姓,也用它去设官分职,取士选官,奖励名节,如此等等,他们称三纲五常是“救世俗,致祯祥,为万姓获福于皇天者也”《后汉书·(曹褒传》)。即使处在动乱不已的魏晋南北朝,“政变频繁,间有战乱,但君主政治秩序大体稳定”,原因之一即在于三纲五常及其代表的“儒家政治思想与政治原则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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