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是玉米种子!
普通的大汉人或许不认识玉米,但王匡怎么不认识,这可能解决天下人温饱,就算金山银山也换不到。
近几年,甚至数年后,蝗灾旱灾诸多的自然灾害蜂拥而至,百姓生存艰难,无数人饿死。
玉米种子的出现,让王匡看到了希望,它才是利国利民的大宝器。
盛世下,离不开的是粮食。乱世下,缺的正是粮食。
大汉已经走到了末路,父亲王莽在末路中寻找出路,称帝是早晚的时,这就是民心与民意。大势之下,刘氏皇族与外戚卫氏的挣扎,已显得苍白而无力。
但一想到二十年后,未来大新的灭亡,天灾独占二分之一,若是找出解决饥荒的办法,让百姓有吃的,一个受到用拥护的大新,会那么容易灭亡吗?
近一段时间,他常常听到原身留在脑海里的那一句句呢喃,救救大新……或许未来,并非没有希望。
国强民富,他王匡也有自己的历史责任,毕竟他才十三岁。
握紧手里不到半斤的完好种子,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种下,看看能否结出硕大的果实,但还是忍住了。
夏季即将过去,冬天还远吗?
玉米的生长周期大约有四个多月,而且对温度的要求极高,他不敢赌,若是有暖棚就好了!
从玉米种子出发,也能看到有人也确实踏足了美洲大陆,说不定已经开始了血腥的掠夺,足足比历史提前了一千多年。
现在玉米有了,那辣椒呢?
说不定自己在大汉,可以吃上火锅。
怀着慢慢的憧憬,王匡重回县牢,天已经麻麻亮,他要赶在县尉带着郡中长官回来前弄明白玉米的来历。
过程要比想象中顺利,见“夺命阎王”还复来,不到一刻,贼人们全招了,结果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是一个叫因特苏的家伙从家乡带来的,说是想念老家的味道,他们那也只是种了一点,据说是十几年前从大洋上的岛国传过来的,也就是后世的英格兰岛。
王匡不得不感叹这群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玉米这种解决温饱的大杀器就这样被埋没了!
“阁下,您……您说的那种生长初期是青色,成熟后是红色的物种,我也见过,也是从那个小岛流传过来的。”因特苏补充道,王匡让牢头给了他一碗稀饭,对方的脸色不再那么白。
现在能够确定的是,英格兰人不知道什么缘故,已经踏足了美洲大陆。
得到想要的答案,王匡离开了,向杜闲汇报了审讯结果,并提了自己关于大秦的猜测。
“哈哈,六郎稍安勿躁,西域都护府早有防范,朝廷机密恕杜闲不能告知。”
从杜闲那胸有成竹的样子看,朝廷或许早有布局。
他依然不放心,担心朝廷重视程度不够,骄兵必败,他打算去了长安,若是有机会一定要亲自给父亲提下。
尽人事,听天命。
现在的他,做不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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