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徒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生跋扈,向来只是他们抢掠别人,没想到这强抢豪夺的矛头最终会指到自己身上。不治之地没有法律没有规矩,朝廷不拨粮饷,守城军士都得靠剪径为生。
校尉把拔出来的短刃在匪首身上擦了擦,热血滴入积雪之中,绽放出一朵朵梅花。“搜一搜,值钱的带回去。”
循行们在匪众身上一阵翻捡,校尉则耷拉着嘴角四处打量,“哎,踏风龙驹。”
他忽然看到了赵凤的坐骑,这龙驹一直跪着,半张脑袋埋在雪堆里,适才万箭如插秧一般,那么多马都脱落了缰,唯独这龙驹不伪所动,才不至于被乱箭误伤。。
“果然是灵物啊。”
校尉上前抓住龙驹的颈髯,把它拎了起来。正庆幸时,一转眼瞥见雪地里仰躺着一个断手的胖子,没参军之前,这校尉家中是做布匹生意的。夹袄一般是窄幅,省布料又暖和,但那些有钱的富绅,则喜欢特立独行,宽幅夹袄,内缝狐裘,能穿得起这个,皆是显贵。
他弯腰摸了一下夹袄的布料,果然,南郡蜀锦,果真是个富绅。
本着能多贪一点油水,他弯腰亲自搜身,可找了半天,连半张金沙都没摸到。就在他悻悻准备牵龙驹离开,无意间碰到这人的手臂,发现断掉的那只手内侧有点鼓凸。他拿来匕首划开厚重的袖口,果然,里面有一个银质臂钏,臂钏上夹着一个做工精巧的锦囊。(臂钏这种东西,原本是女子的首饰,可后来经过匠人琢磨,导致臂钏成了旅人们藏私货的载体)
他把银臂钏取下来,塞进怀里,然后打开锦囊,果不其然,里面有几张面值不小的金沙票,正欣喜间,又摸出一块莲花令,心想着这一次赚大了。可当他看到这莲花令的花色时,整个人楞了一下,四色莲花令,他自己也才两色而已。
他下意识地努了努嘴角,讥讽地感叹道,“奶奶的,这死鬼什么来头,四色莲花。嘿嘿,这不也……”
整个忽然僵在原地,两眼瞪的浑圆,目眦欲裂。他死死地盯着那莲花令底凤舞龙飞刻着的几个大字,这俨然是悬镜山天师大手拨云的手笔,上书——南郡贾不伪。
“擂马前鼓!”
如炸雷一般,他扯着嗓子面目狰狞地向城楼上大喊。城头守军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校尉喊了擂‘马前鼓’,那就说明有形同王令的事情发生了。
一通鼓响,转而百通鼓响,这城垛上的积雪,大片大片的被震散开来。
“郑未,快过来!这人还有口气,务必把他这条命给吊起来!”
循行里有一个精通医术的年轻人,师从前朝御医,方圆百里,算是一最好的妙手了。他放下手中的活计,从怀中掏出布帘,慌里慌张地跑到校尉身旁,取出柳叶刀划开厚重的夹袄。一记‘九道走针术’,针针走偏锋,赵凤原本死灰色的脸上有转红之相。
校尉迫切地问道,“能活?”
郑未略带犹豫地点点头,“应该能活,不过要损一半阳寿,这人经脉干涸,心脉有断裂的迹象,最起码得有七日没合眼了。”
“一、一定要救活。”校尉额角沁出冷汗,早在两刻钟前,他们就可以射杀匪徒的,可是校尉玩心大发,一直命令弓手引而不发,才酿成这一结局。
因鼓声的缘故,城中守军鱼贯而出,他们配甲佩剑列阵两旁,开出一条阵甲长道。大纛在风中摇曳,一贾凤舞龙飞颇显军魂。
好在郑未虽从戎,但医术犹在,愣是把赵凤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又给赵凤灌了一口烈酒,酒力入喉,此人勉强转醒,不过气色依旧极差。
“你叫什么名字,贾、贾不伪是你什么人?”
校尉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的声音颤到如哭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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