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北\京、纽\约还是无数其他的大都市,在现代大城市里,我觉得人们不得不互相照顾——城市里有太多需要躲避的危险。如果我们不愿意帮助他人的话,城市将会变成一个空虚、冰冷、没有安全感的地方。
当时袖手旁观的人们也许以为他们对此没有义务,但我,相信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中国人,都不以为然。我们必须承担救助的责任。那个姑娘遭到的灾祸是无法预料的,它也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当一个人一边发短信,一边走路时,可能突然在冰上滑倒,结果头撞到地上,无助地在路边颤抖,头不断地碰击水泥地面。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或者我的朋友身上,我希望周围的人会伸出援手,尽量地帮助我。但那晚先到场的人不仅没有出手相助,还随便拍照,这让我完全无法理解。
此事发生之后,我的很多中国朋友,都试图用“南\京彭\宇\案”来解释旁观者的做法。彭\宇\案指的是2006年在南\京发生的一桩很有争议性的法院判决。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了一位跌倒的老太太,并陪她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这位叫徐寿兰的老太太股骨头骨折,需要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
徐寿兰随即说是彭宇撞了他,并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认为自己是助人为乐,不是肇事者,因此拒绝了老人的要求。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徐老太决定提起诉\讼。2007年9月5日,法\官作出一审判决,称“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我的很多中国朋友都告诉我,.uknsh.在中国人的眼里,彭\宇\案,开创了一个新的法律先例:在陌生人遇到困难时,不应该介入帮忙,否则你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2011年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在先后被两辆车碾压后,有18个行人路过而无动于衷,直到一位捡垃圾的阿姨向她伸出援手。当时有媒\体分析,此事也是受到了彭\宇\案的影响。
可是,在我眼里这个判决,不可能是造成此现象的全部原因;南\京法\官的判决结果,恰恰可以证明人们对于冷漠已经是习以为常的,要不然他不会觉得彭宇的行为与“情理相悖”。这个判决当然有严重的问题,但不能全部怪它。
南\京法\官开创的先例,真的足以让人们不再愿意帮助其他人吗?我不以为然。也许彭\宇\案的先例,会让人因为害怕法律惩罚而逃避道德责任,不过,这种视而不见的行为,在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庭真的能够逃避审判吗?按照中国儒家思想的性善论,这种现象才是真正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相悖”的。
在我看来,我们对其他人道德上的义务,远远高于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在西\方国\家,我们习惯用元旦前夜来许下新年的愿望。虽然我们一般不愿透露我们的新年愿望,但我估计你们都能猜到我的。
——作者是潘\亚\当(AdCentry),来自纽\约,目前作为美\国富\布赖\特(Flbright)奖\学\金学\员在北\京生活。
——話說回來這位洋大人的中文不錯,而且還知道周樹人那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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