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法律责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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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条

取得《品生产可证》、《药品营许可》或者《医疗机制剂许证》生药品、营药品,依法以取缔,没收违生产、售的药和违法得,并违法生、销售药品(括已售的和未出的药,下同)货值金二倍以五倍以的罚款;构成犯的,依追究刑责任。

第七十

、销售药的,收违法产、销的药品违法所,并处法生产、销售药货值金二倍以五倍以的罚款;有药品准证明件的予撤销,责令停、停业顿;情严重的,吊销《品生产可证》、《药品营许可》或者《医疗机制剂许证》;成犯罪,依法究刑事任。

七十五

生产、销售劣的,没违法生、销售药品和法所得,并处违生产、售药品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节严重,责令产、停整顿或撤销药批准证文件、销《药生产许证》、《药品经许可证》或者《疗机构剂许可》;构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

十六条

从事生、销售药及生、销售药情节重的企或者其单位,直接负的主管员和其直接责人员十内不得事药品产、经活动。

对生产专门用生产假、劣药原辅材、包装料、生设备,以没收。

第七七条

道或者当知道于假劣品而为提供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没收部运输、保管、储的收,并处法收入分之五以上三以下的款;构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

十八条

对假药、劣药的罚通知,必须载药品检机构的量检验果;但,本法四十八第三款(一)、(二)、(五)、(六)和第四九条第款规定情形除

十九条

药品的产企业、经营企、药物临床安性评价究机构、药物临试验机未按照定实施《药品生质量管规范》、《药品营质量理规范》、药物临床研质量管规范、物临床验质量理规范,给予告,责限期改;逾期改正的,责令停、停业顿,并五千元上二万以下的款;情严重的,吊销《品生产可证》、《药品营许可》和药临床试机构的格。

八十条

药品的产企业、经营企或者医机构违本法第十四条规定,无《药生产许证》、《药品经许可证》的企业进药品,责令正,没违法购的药品,并处违购进药货值金二倍以五倍以的罚款;有违法得的,收违法得;情严重的,吊销《品生产可证》、《药品营许可》或者疗机构业许可书。

八十一

进口获得药进口注证书的品,未照本法定向允药品进的口岸在地的品监督理部门记备案,给予告,责限期改;逾期改正的,撤销进药品注证书。

第八十

、变造、买卖、租、出许可证者药品准证明件的,收违法得,并违法所一倍以三倍以的罚款;没有违所得的,处二万以上十元以下罚款;节严重,并吊卖方、租方、借方的《药品生许可证》、《药经营许证》、《医疗机制剂许证》或撤销药批准证文件;成犯罪,依法究刑事任。

八十三

违反法规定,提供虚的证明、文件资、样品者采取他欺骗段取得《药品生许可证》、《药经营许证》、《医疗机制剂许证》或药品批证明文的,吊《药品产许可》、《品经营可证》、《医疗构制剂可证》者撤销品批准明文件,五年内受理其请,并一万元上三万以下的款。

八十四

医疗构将其制的制在市场售的,令改正,没收违销售的剂,并违法销制剂货金额一以上三以下的款;有法所得,没收法所得。

第八五条

品经营业违反法第十条、第九条规的,责改正,予警告;情节严的,吊《药品营许可》。

八十六

药品识不符本法第十四条定的,依法应按照假、劣药处的外,责令改,给予告;情严重的,撤销该品的批证明文

十七条

药品检机构出虚假检报告,成犯罪,依法究刑事任;不成犯罪,责令正,给警告,单位并三万元上五万以下的款;对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接责任员依法予降级、撤职、除的处,并处万元以的罚款;有违法得的,收违法得;情严重的,撤销其验资格。药品检机构出的检验果不实,造成损的,应承担相的赔偿任。

八十八

本法七十三至第八七条规的行政罚,由级以上品监督理部门照国务药品监管理部规定的责分工定;吊《药品产许可》、《品经营可证》、《医疗构制剂可证》、医疗机执业许证书或撤销药批准证文件的,由原发、批准部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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