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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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兵法:精简军五十万,合二十府为十府。各府军裁自主募权和养敛税权,均由朝兵部和部设立兵上限,发放粮

法:“贵就贱,用近易“,在荒歉收价高涨地区折钱币,钱币到收的地贱价购上供物。各地发运司,根据大各地库状况,实际需,合理买,选性用钱代替实征收赋,以求”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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